邯郸资深房产律师

-杨福生

13903302038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窗玻璃砸坏楼下车 业主向开发商追偿

添加时间:2014年1月22日 来源: 邯郸资深房产律师   http://www.shzsfclawyer.com/
  李女士诉称,2007年5月,她购买了丰台区丽泽路的一套房屋,去年7月13日,该房屋卧室阳台落地玻璃封闭扇双层玻璃突然破碎,将停在楼下的一辆丰田花冠汽车砸坏。
  李女士认为,她所购房屋的窗玻璃是开发商统一安装的,入住后,未做过任何改动,窗玻璃的破碎完全是由于房屋质量不合格所致。她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她支付给车主的损失共计1.3万余元。
  开庭时,开发商辩称,该房屋达到竣工标准,验收合格,李女士不能证明玻璃有质量问题,不同意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李女士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联系电话:13903302038

全国服务热线

13903302038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