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资深房产律师

-杨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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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延期交付违约金赔偿过低怎么办?

添加时间:2014年5月6日 来源: 邯郸资深房产律师   http://www.shzsfclawyer.com/
各位老师,我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已延期近半年。按合同规定,逾期交房不超过两个月按总房价日赔偿万分之0.3,合同没说超过两个月怎么赔偿。按现在这个赔偿价,连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也达不到,我该怎么做?请
各位给指点一下,谢谢!
答复:你可以在主张延期交房的诉讼过程中请求法院(或是仲裁机构)要求对于约定违约金增加.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因为按照银行逾期付款的法定违约金为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而你们双方约定的确是日万分之零点三,实在是过低,而且由于合同多半是开发商事先制定的格式性的,因此综合上述理由,你可以考虑要求法院或是仲裁机构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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