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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线置业指导:经适房资格专属性不可违反
添加时间:2015年11月24日
来源:
邯郸资深房产律师
http://www.shzsfclawyer.com/
读者刘先生问:我不是北京户口,但我表弟是,他申请了一个经适房指标,与我达成了口头协议,把指标让给我,我出钱买,将来办理过户,请问这样做有风险吗?
京华律师事务所马传贞律师回答: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资格具有专属性,刘先生和表弟达成的协议违反了国家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当事人明知刘先生不符合购买经适房的条件,属于主观恶意,协议应属无效。
文章来源:
邯郸资深房产律师
律师:
杨福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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