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资深房产律师

-杨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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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可以正常回迁吗?

添加时间:2015年12月19日 来源: 邯郸资深房产律师   http://www.shzsfclawyer.com/
  我有一处平房动迁,所签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上写着:产别:批件.想请问一下我这房子在回迁的时候可以正常回迁,办理私人产权吗?
  律师解答: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你所担心的问题是“回迁后能否办理私产权证书”,我明确告知,你如果将拆迁人约定支付给你的拆迁补偿费及你回迁后向拆迁人补足的房款全部支付给了拆迁人,你有权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办理私有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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