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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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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地产被限制抵押

添加时间:2016年5月31日 来源: 邯郸资深房产律师   http://www.shzsfclawyer.com/
   
  核心内容:不是所有的房地产都可以设定抵押的,为了避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职权将公有或集体所有的房地产用以抵押自己的贷款,法律上将某些情形限制进行房屋抵押。下面,房地产编辑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房地产可以设定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3)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使用权。
  同时,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Χ内的土地使用权除外;
  (3)用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的房地产;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地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房地产;
  (6)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房地产。
  房地产可以重复设定抵押。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房地产抵押后,该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也就是说重复抵押是允许的,但该房地产的价值要大于(或等于)它所担保的债权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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