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资深房产律师

-杨福生

13903302038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住房按揭贷款的贷款规定

添加时间:2017年8月23日 来源: 邯郸资深房产律师   http://www.shzsfclawyer.com/
 1、贷款用途:
  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大修住房,目前其主要产品是抵押加阶段性保证个人住房贷款,即通常所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2、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贷款条件: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
  最高为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以低者为准)的80%;
  5、贷款期限:
  一般最长不超过30年。
  6、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4.77%;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5.04%(按各地政府实际情况定)。

联系电话:13903302038

全国服务热线

13903302038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