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资深房产律师

-杨福生

13903302038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什么叫做廉租住房,如何申请?保障房该怎么杜绝权力寻租?

添加时间:2019年8月20日 来源: 邯郸资深房产律师   http://www.shzsfclawyer.com/

  杨福生,邯郸土地房产律师,现执业于河北中大同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杨福生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什么叫做廉租住房,如何申请?

  什么叫做廉租住房,如何申请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下面由的在本文详细介绍。


  什么叫做廉租住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如何申请廉租住房


  廉租住房保障方法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3、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4、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


  5、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诉。







保障房该怎么杜绝权力寻租?

  保障房如何杜绝权利寻租找准保障对象、把好审核关、拓宽接受监督渠道、严厉追责,严打利用保障房政策谋取不当利益的各种犯罪行为。下文为您一一介绍。


  精准+公开严防好政策跑偏


  保障房好比;唐僧肉;,上层政策出台保障房的政策是好的,但执行时,让个别村干部这些想分肉吃的;小妖;弄得跑偏了。


  为此,治理;小妖;的把戏,要对症下药,单靠;孙悟空;一己之力恐难有效,需要群策群力,综合治理。


  一是找准保障对象。这就要求政府监督部门不能只满足于情况拢一拢、汇报听一听的层面,更要走到现场,进入一线群众家里,看一看,感受一下,对照一下政策条文,把真正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员登记在册,排除虚报现象。


  二是把好审核关。与保障房相关的各种数据的调查分析单靠一个部门肯定不能收集完全,必须多部门联动起来加强信息沟通,才能获得详实的个人收入、家庭居住状况、个人就业情况等信息。这就需要住建、民政、工商、税务、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打破门户界限,在不涉及泄密的情况下,建立一个关于个人自然信息共享的动态平台。这样,在审核身份时有了更全面的信息支持,确保录入保障房享用信息的公正和准确。


  三是拓宽接受监督渠道。一方面要扩大知情权,最大范围地宣传保障房入住政策,让更多人知道政策规定;另一方面要拓宽监督渠道,一经确定享受保障房的对象后,作为政策相关部门要在最大限度的范围内广而告之,对享用保障房人员的信息状况在网上、小区公告栏等平台上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四是严厉追责,严打利用保障房政策谋取不当利益的各种犯罪行为。让违法者得到制裁,让投机者得不偿失。







联系电话:13903302038

全国服务热线

13903302038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