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资深房产律师

-杨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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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问题解决方法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的规定

添加时间:2019年8月21日 来源: 邯郸资深房产律师   http://www.shzsfclawyer.com/

  杨福生,邯郸土地房产律师,现执业于河北中大同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问题解决方法

  核心内容:对中低收入和最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是国家在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建立和完善我国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面临的最大硬性障碍是;资金短缺;。因此,需要从多种渠道筹措资金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短缺问题。的在本文中将为您介绍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并提出筹集资金措施,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的资金问题


  我国建设保障性住房过程中面临的最棘手的困境就是资金短缺问题,这是制约保障房建设的最大障碍。;十二五;期间,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国家提出2011—2015年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的庞大计划。但是保障性住房可持续建设资金筹措问题引起人们的关注。以2011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开工计划为例。据住建部估算,完成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需要的建设资金将突破1.3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明确保障的投入规模为1030亿元,占当年全部保障房建设预估投资量的10%,此外,计划由省级和市县政府承担4000多亿元,而剩余的8000多亿元要通过社会机构投入和被保障对象以及所在企业筹集。对于后面两项资金,如果不进行全面系统筹措,要想保证其资金来源几乎是不可能的。以地方政府资金为例,保障性住房的主要资金来源于土地出让金收入。


  按照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例不低于10%。有关研究认为,国内一线城市中心区的土地出让金收益率大概在20%左右,偏远区的收益率约为40%,而二三线城市则更高。如果按照30%的平均收益率来计算,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为2.9万亿元,地方政府可拿出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约有870亿元。


  这样计算,除去已有的中央政府1030亿元的拨款,而国家开发银行也将提供1000亿元贷款支持,地方政府可拿出870亿元土地出让收入,在未包含可能利用的社会资金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和社会层面的资金还须补充1万亿元左右。进入2012年度,此前已开工的保障性住房需要继续投资建设,而当年要实现新开工700万套、基本完成500万套。据预计,加上2010年开工未完成的项目,2011年开工的1000万套,2012年开工的700万套,2012年在建保障性住房规模有1800万套左右,资金需求将超过2011年。庞大的资金需求需要各方力量为其动足脑筋,同时也严重捆缚了保障性住房的正式入市。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的规定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其中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关于申购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规定:


  1、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2、购买经济适用房面积规定: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3、经济适用住房的权属登记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4、购房人买卖经济适用房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但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②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③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房可以卖,但必须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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